尊敬的各位患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成都市青羊区集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成青卫健〔2024〕58 号)要求,我院将专项开展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如您在就诊过程中发现以下不正之风,请您及时向我院提出举报。
一、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问题
1.大处方、泛耗材问题,包括过度使用、定向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以及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及滥用、冒用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
2.超适应症检查问题,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等行为。
3.违规重复检查问题,包括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等问题。
4.不合理组合检查问题,包括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分解项目收费或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等行为。
5.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等问题。
6.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7.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症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8.中药制剂问题,中医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
二、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1.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回扣或者利用“院外配药”“患者分流”当“影子股东”,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问题。
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利用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牟取私利,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等问题。
3.医务人员诱导患者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介绍“黑救护车”等各类第三方服务,收受回扣、提成等问题。
4.医疗机构人员为院外人员违规提供临床用药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等问题。
5.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领域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问题。
6.医务人员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开展网络营销等收取商业回扣问题。
7.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等问题。
8.中医医疗机构对于“同病、同效”的中药,未在辨证施治指导下,违规同时应用中药饮片配方和中成药,且中成药品种应用超过两种。
9.中医医疗机构以次充好、缺克少量、以普通药材替代道地药材供患者使用。
10.中医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对患者诉求未及时响应处置、同类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三、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违法违规问题
1.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以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
2.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问题。
3.虚计诊疗服务次数,虚增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中医医疗技术以及超频次、打包收费等问题。
4.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改基因检测报告来欺诈骗保等问题。
5.随意扩大适应症违规开取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药制剂、中成药骗取医保基金。
如您发现上述问题,请点击此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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